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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增值税法施行与数智监管双重升级背景下财税风险管控破局与重生》
     

    课程类别: 财税管理

    上课地点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讲师:胡老师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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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主讲专家】胡老师:u国内著名财税专家u注册税务师、法律硕士u曾任北京财税研究院、瑞昌财学院特聘教授u多家标杆企业长期的税务顾问,长期从事企业纳税筹划研究与实务操作实战经验:在《财政研究》、《经济研究参考》、《涉外税务》、《财会通讯》、《税务与经济》等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、实务文章六百余篇,有二十余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;出版有《新纳税申报表填报》、《个人所得税法解读》、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》等。现为北京财税研究院、瑞昌财学院特聘教授;中国建筑财税协会、中国税网特约专家;中国纳税答疑网答疑专家,个人所得税专家库成员,在业界享有“财税百事通”、“税法活字典”称号;长期从事建筑业、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操作、税收筹划、税务稽查风险防控、投融资运作、所得税汇算清缴等课程的讲授,深受广大学员好评。先后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州、南京等100多个城市举办过讲座与培训。授课特点:总能将法律逻辑与会计严谨融为一体,实现丰满理论与骨感实操的和谐统一,睿智中饱含幽默,调侃中尽显专业。

    增值税法施行与数智监管双重升级背景下财税风险管控破局与重生——《增值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(意见稿)深度剖析与“两税”风险联动实操处置或者:破局·共生:数智征管时代下企业涉税风险多税种联动应对新思维——数智征管下《增值税法》深度解读与“两税”风险联动布防实战落地指南或者:增值税新政+数智化监管下企业“两税”风险系统性清零行动指南——《增值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(意见稿)深度剖析与跨税种联动风控落地实操【课程背景】2024年12月25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《增值税法》,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2025年12月30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。以此为基础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,对增值税法的贯彻与实施中的具体征管措施等进行了明确。作为我国税制中以立法形式确认的关键税种之一,《增值税法》替代了现有的国务院暂行条例,并对多项规定进行了修订,包括应税行为的定义、视同销售的确认、进项税额的抵扣、简易征收、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征收管理制度等。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,增值税立法的完成无疑是我国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重大进展。这部法律的出台,对于企业、税务人员以及广大纳税人来说,既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,也是一个切实影响企业运营的税制变革。机会从来都只给那些有准备的人。面对增值税政策的调整与变革,对财务人员来说,除了做足功课、做好准备、强化学习、调整思路、提升素质等等策略之外,别无他路。【课程收益】洞察变化——掌握《增值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关键条款的修改、调整及其影响;全面布局——梳理税法对现有政策的的主要调整,分析新旧差异,提前布局;风险梳理——掌握税收风险的逻辑,溯源预警原因,开展有效应对,化解风险;体系构建——通过典型案例分析,辨明其中的法与理,构建税务合规管理体系;协同联动——对比增值税与所得税等不同税种的差异,实现税种的协调联动规划;能力提升——掌握税企之间争议的焦点及有效应对方案,提升税务风险处置能力。【课程对象】企业财务总监、税收总监,财务主管、税收主管,财务部长、税收部长,税收经理、财务经理,销售主管、销售经理、销售骨干,采购主管、采购经理,销售企业合同、法务人员、财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。【课程大纲】(节选)说明:本课程大纲视相关部门政策出台时间及政策内容情况会有所调整一、增值税法配套政策体系与过渡期精准应对1.增值税法立法进程回顾及总体评价(1)地位提升:从法规升格为法律会有什么新局面?(2)税收法定:税收法定原则能不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?(3)权利保障: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否停留在法条上?(4)中国特色:税法的灵活性和法定性该如何才能平衡?2.增值税法及其配套政策体系梳理与解析3.增值税立法后我国税种法律体系及未来趋势4.增值税法施行过渡期企业的精准应对(1)送审稿中曾有过渡期表述,最终为何取消了? (2)增值税法施行有没有过渡期?过渡期有多长?(3)在增值税法施行过度期中企业该如何精准应对?(4)未履行完毕合同的计税方法是否进行调理处理?(5)2026年之前已抵扣长期资产的进项如何处理?二、纳税人类型及身份判定标准的调整与应对1.纳税人类型及判定规则的调整、影响与风险管控!(1)自然人取代其他个人,税法与民法实现协调统一(2)社会组织代替社会团体,纳税人范围大幅拓展(基金会、业委会?)(3)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限定与选择规则的调整与影响(4)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式调整规则的变化及影响2.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身份选择筹划与风险应对(1)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收负担的比较分析(2)两类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思路的错弊(3)分立、注销重设筹划思路的风险辨析3.增值税纳税人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关系(1)母子公司“两税”纳税人的身份分析(2)总分支机构“两税”纳税人身份差异(3)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的关系三、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调整、影响以及应对策略1. “应税交易”的内涵及课税与否判定规则运用(1) “应税交易”与“应税行为”内涵差异分析(2)三个维度准确判断应税交易及其纳税与否(3)应税交易的判定标准对视同销售业务的判断2.实施条例未予补充,如何理解应税交易的“有偿”? (1)销售额的含义与“有偿”标准的判断与运用(2)数字时代“有偿“的标准准确的理解和把握(3)“有偿”在销售与视同销售之间的把握和运用3.货物加工、修理、修配劳务项目的调整与影响(1)税法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项目的重大调整(2)税法重大调整对企业纳税和发票事项的影响4.劳务并入服务,生活服务与生活服务合并为一家5.税法对“境内”发生应税交易判定规则的调整与变化(1)销售服务“境内”应税交易判断规则的调整与变化(2)电商时代对货物“境内”销售规则的理解与判断(3)增值税应税与否规则中的“使用” “消费”与“直接相关”(4)增值税扣缴义务及扣缴主体的调整与注意事项6.税法对“销售金融商品”特别规定且单独列示(1)“销售金融商品”与应税交易(征税范围)的关系(2)“销售金融商品”是否继续归为金融服务交易征税(3)税法对销售金融商品应税交易境内规则的界定7.不征税(非应税交易)范围调整与征税范围的扩张(1)单位或个体户为其员工提供服务已不在不征税范围(2)房地产被国家依法征收、征用而取得补偿收入的政策调整(3)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政策不再属于不征税范围8.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比较与联动风险管控(1)向境外支付设计服务费用的“两税”处理与风险隔离(2)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判断规则的比较与分析(3)增值税非应税交易与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癜比较四、视同应税交易政策的调整、影响与筹划建议1.原视同销售政策与税法视同应税交易的比较(1)视同销售的业务主体保持不变(2)视同销售的业务范围大幅度缩减(3)取消公益性无偿捐赠的排除性规定(4)以正列举方式进行界定,取消兜底规定(5)视同销售收入的计量规则发生较大调整2.多维度理解增值税法视同销售政策的调整(1)理解视同销售应结合销售额与征税对象的界定(2)独立纳税人的总分机构间无偿转让货物应作销售(3)将货物用于对外投资不作视同销售但须作销售(4)将货物分配给投资者不作视同销售但应作销售(5)只有企业间真正的无偿服务才不用作视同销售(6)关联方无偿提供服务时增值税法与征管法的协调(7)不用作视同销售处理对纳税人来说是好还是坏(8)纳税人能否将视同销售业务按销售业务处理?3.企业注销清算时的未售存货是否要作视同销售4.增值税与其他税种视同销售政策差异比较与运用(1)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政策与增值税的协调(2)房产税视同销售政策与增值税的联动(3)不作销售,视同销售、销售等的选择与筹划五、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的政策调整与影响1.税法是取消还是继续保留了兼营与混合销售政策?影响几何?2.“两项以上的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、征收率”能理解为兼营吗?3.“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、征收率的”是混合销售吗?4.“兼营与混合销售“业务的税率适用规则发生了哪些变化?5.判断规则发生变化后,原兼营与混合销售业务是否变性?(4)销售自产(外购)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纳税?(5)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?(6)地产企业一并销售房地产、家电、家具如何纳税?(7)电信服务商提供电信服务并销售手机等产品如何纳税?6.何为主要业务?如何判断?会引发哪些矛盾?如何规避风险?7.税法施行后的税务风险管控与合规筹划六、销售额和计税依据的变化及影响分析1.增值税法对销售额与计税依据的调整与新旧对比(1)如何理解销售额中的 “相关的价款”及“经济利益”?(2)何为非货币性收入?如何计量?非货币性经济利益又是什么?如何计量?(3)销售额界定的调整与“三流合一”政策的存废辨析(4)“价外费用”真的会退出历史舞台吗?对纳税人有何影响?(5)销售过程中哪些款项可以从销售额中排除?如何做好证据链规范?(6)销售额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时如何对销售收入进行核定?(7)发生销售折让、中止、退回等情形时如何处理?(8)同样是销售折让、退回,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的处理有何不同?2.增值税销售额与计税依据疑难问题辨析与合规筹划(1)纳税人发生销售折扣时该如何正确进行处理?税法为何没规定?(2)税法施行后差额征税会不会取消?哪些会取消?哪些会保留?(3)收取违约金等款项或者价外费用应否开发发票?有无政策依据?(4)销售额与销售价格有何不同?对企业来说需要注意什么?(5)价外费用和销售额到底是啥关系?什么情况下收了款却不作销售额?(6)销售额界定的调整对销售方合同履行有何风险?如何应对?(7)什么情况下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会被税务机关认为合理?3.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销售收入的政策差异(1)增值税销售额构成与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构成差异(2)销售额明显异常情况下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差异(3)政府补助与补贴收入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差异 (4)代收款项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差异与风险隔离七、税额计算(销项与进项)政策的调整及影响1.增值税应纳税额(销项与进项)政策的主要调整(1)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会取消?哪些会取消?哪些会保留?(2)非应税交易项目中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?新旧政策有何差异?(3)不征税项目中的进项大多不能抵扣,是否参与共同进项税额的分摊?如何参与分摊?(4)引入“进项税年度汇总清算”概念,对纳税人有何影响?如何规避风险?(5)企业是否需要对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 “进项税年度汇总清算”?(6)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包括哪些?对应的进项如何处理?如何规划?(7)税法对留抵税额的两种处理方式予以明确对纳税人有何影响?2.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疑难点问题梳理与合规筹划(1)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项目采购材料应争取进项税额最大吗?未必!(2)税法施行后,地产企业按建筑面积还是按销售收入分摊共同的进项?(3)贷款利息中的进项能否抵扣?未来会有什么变化?企业该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?关联方呢?(4)谁说业务招待费中的进项不能抵扣?该如何正确和准确理解政策?(5)过保质期而报废产品的进项能否抵扣?保安违规吸烟引发火灾损失呢?(6)理项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包括哪些情形?如何理解新增的“等情形”?(7)企业注销时未抵扣完毕的留抵进项税额能否申请退税?3.增值税进项抵扣与企业所得税成本扣除的联动处置(1)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(2)企业注销时未抵扣完毕的留抵进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(3)资产损失的增值税进项抵扣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(差异比较)八、税率、征收率政策变化及其影响分析1.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到底有几档?2.5%的征收率取消了吗?出租或者出售不动产也按3%纳税吗?3.出租或销售不动产的预征率会降吗?小规模出租不动产能减按1%纳税?4.一般纳税人还会有简易征收吗?如有会统一适用3%的征收率吗?5.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砖、瓦、石灰、商品混凝土等会按3%纳税?6.建筑业清包工劳务、甲供项目以及老项目还会简易征收呢?7.货物报关且实际离境但销售给境内单位能适用0税率吗?8.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属于境外单位?9.不征税、0税率以及免税是不是一回事?其间有何差异?10.“农产品”与“粮食等农产品”有何差异?调整是否意味着扩围?九、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及其影响分析1.税法对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重大调整(1)何为起征点?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?只有自然人才适用吗?(2)增值税税法取消了哪些增值税免税优惠项目?后续还会增补吗?(3)税法施行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税?仅限自然人吗?(4)税法施行后,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还可以继续免税吗?(5)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免税吗?美容性医疗机构能免税吗?(6)现有的增值税优惠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?2.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及合规筹划运用(1)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优惠吗?如可以,可在36个月内反悔么? (2)哪些减免税优惠被调整到不征税项目中去了?有何影响?(3)设立N多个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就可以永远享受减免税优惠呢?(4)增值税减税免税到底是好还是坏?适用政策需要注意什么?3.增值税免税项目进项与所得税免税项目成本处理比较十、征收管理(时间与地点等)的调整与变化 1.税法对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大调整与修改(1)承包、承租、挂靠模式下纳税人的政策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?(2)资管产品运营中如何“认定”纳税人?税务机关是书面通知还是口头通知?(3)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主体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?纳税人需要注意啥?(4)境内单位向境内自然人个人支付款项是否必须扣缴增值税?(5)哪些情况下纳税人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?(6)税法对纳税地点进行了哪些修改?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?(7)按次纳税的,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?(8)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的哪些变化?对纳税人是有利还是不利?(9)纳税期限与计税期间有何不同?计税期间又有何重大调整?(10)按次纳税时在何时申报纳税?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增大了么?(11)增值税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做了哪些调整?与现行政策相比有什么不同?2.增值税税收征管疑难问题梳理与风险合规筹划管理(1)直接收款、预收款、赊销及分期收款的差异及增值税处理(2)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必须开具发票吗?不开具发票也会被罚款吗?(3)纳税人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须索要发票吗?未索要发票也会被处罚吗?(4)赊销及分期收款确能延迟税款缴纳时间,但不具有纳税筹划效益!3.税法实施条例新增反避税条款对纳税人到底意味着什么?4.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风险协同管理(1)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与预警风险(2)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差异及涉税风险隔离(3)信息共享共治条款对大数据征管的意义及其对企业的影响(4)新增反避税条款对纳税人来说可能并不是坏事 十一、增值税法相关配套文件深度解析与合规应用(说明:本部分视国家相关部门政策出台情况可能存在较大调整)1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有关事项的公告2.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3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有关事项的公告4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《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》的公告5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征税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6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7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增值税应税交易差额计算销售额有关问题的公告8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9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优惠政策的公告10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》的公告11.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事项的公告十二、现场互动:财税疑难问题问与答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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